法拍房
2024-06-10 05:38:42 点击量:
2017年,司法处置全面推广网上拍卖开始,法拍房数量呈现上升态势,从2017年的24.22万上升到2019年的47.45万。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指出,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规定》指出,人民法院组织司法拍卖房产活动时,发布的拍卖公告载明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及其相应法律后果等内容,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人民法院在司法拍卖房产成交后、向买受人出具成交裁定书前,应当审核买受人提交的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规定》还指出,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
一般情况下,有如下几种情况的房产会成为"法拍房"
由商业贷款产生
购房人或企业向银行贷款购房或用于企业经营,但不能如期如数偿还时,银行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贷款人就被抵押物进行拍卖变现来偿还银行的贷款 由民间借贷产生
比如:甲方借乙方钱款,约定以自有房产抵押给乙方,到期如不能还款,根据规定,乙方不能直接取得抵押房产,也无法通过以物抵债方式达成和解的,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甲方的抵押物,通过拍卖变现来还款,并向法院出示抵押证明或借款协议,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甲方的房产来偿还债务 由金融犯罪产生
金融罪犯在刑事案件中的房产所得进行查扣,通过法院进行拍卖,变现后返还给受害人
由司法没收产生
比如:涉及刑事案及贪污腐败的犯罪嫌疑人,没收其名下全部财产,如该财产涉及房产,该房产依法可进行拍卖,变现所得全部上缴国库
由无主财产产生
指的是无人认领的房产。拍卖所得需上缴国库
法院委托网络平台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拍卖。入围法院的网拍平台有7家——分别是淘宝、京东、中拍协、公拍网、融E购、北交互联、人民法院资产诉讼网
实地看样
房产标的与拍卖网站展示信息是否一致。情况以实际现状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地理位置、房屋结构及附属设施、房屋实际用途、装修情况、周边配套、物业服务、水电气、小区环境等。
法拍房占用及腾房问题
有人居住或放置物品的房产,需竞买人自行确认是否存在腾退障碍,处置机构如不负责清腾房屋,则需自行协商解决。
法拍房租赁问题
如果房屋存在有效租赁,拍下过户后该租赁关系并不自然解除,需竞买人提前确认清楚租赁关系处置方式。如果需要解除有效租赁、变更租赁条件等,需竞买人自己确认是否存在问题、是否需要承担额外费用。
法拍房税费问题
物业所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所有涉及税费以当地政策为准、拍卖过程中户口及学区由买受人自行查询核实。除税收外,房产还可能存在欠缴的物业、水电气暖等费用,需竞买人自行了解由谁来承担,逐一核实确认。因为法院明确告知:物业费、水电费、税费、欠费全由买方缴纳。
查清房产属性
是否符合办证条件。购房者在购买拍卖房前要查清楚该拍卖房产的属性。
法拍房限购问题
以当地官方声明为准。在有限购政策城市,如竞买人不符合限购政策要求,则可能无法过户。
法拍房解查封问题
法院将执行裁定书送达至不动产交易中心解除拍卖标的的法院查封及抵押,为买受人办理新的不动产权登记证。 法拍房贷款问题
个人征信良好,符合贷款条件,贷款细则根据各城市相关政策具体实施。
法拍房手续及房本问题
以强制执行拍卖的形式购买的,买受人依据法院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办理后期过户手续,无需被执行人(原房主)出面配合。
法拍房 受访专家和业内人士表示,实际法拍房产生的纠纷占比并不高,但因为市场热度高、涉及金额大、绑定事项多,许多纠纷容易成为舆论关注焦点。——腾退难、协调难:法院执行面临顽疾。记者了解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执行法院有腾房的义务,然而实际情况中,法拍房的腾退始终是基层法院执行工作面临的难点。
——信息分散难以穷尽。司法实践中,法拍房涉及信息较为分散,比如各种税费拖欠、非司法纠纷、违建等,分属于多个部门管理掌握。
——市场秩序有待完善。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城市的法拍房市场存在“黑中介”,他们打着服务司法拍卖的幌子,向购房者收取几十万元保证金,再通过为其办理虚假产权证,或是声称房屋竞拍失败、定金不退还的方式,将钱款直接占为己有,导致购房者“房、财两空”。 [1]
2021年3月22日,成都市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根据《通知》,成都法拍房限购。 [3]
2022年1月信息,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日前举行,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依法审理教育、医疗、养老、育幼、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案件,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等权益保护力度,维护劳动者公平就业权利。要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依法遏制“借名买房”“法拍房”炒作。 [6]
为证“凶宅不凶”,2021年11月9日上午10点,首次凶宅试睡直播正式开启,法官和试睡员一起来到该处房屋,直播间里围观人数不断在增加,至下午6点4.1万观看。
发起这场“凶宅试睡”直播,目的就是为了营造“凶宅不凶”的氛围。法官解释,这种特殊的房屋在交易当中很容易引起纠纷,有些出卖人会故意隐瞒房屋情况,买受人得知后往往不能接受,但是司法拍卖是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拍卖公告中明确告知房产的详细情况、评估报告、周边情况和存在的瑕疵,充分保障意向购买者的知情权。 [4]